《趁iau2日時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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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障音樂家國際比賽ê準則

br> 1) 所有ê比賽lóng必須公開舉行,第一回合不准鼓掌。
2) 評審會ê各項活動由主任委員kap秘書統籌處理,負責維持遵守比賽規章。公開投票tú-tio̍h正反同票數時,由主任委員作成決定,tsit項規定無適合用tī個別表演ê評分。
3) 參賽者表演ê計分標準如下:
 1--10分......不滿意
11--15分......普通滿意
16--20分......滿意
21--25分......真滿意
每位評審委員將分數記載計分卡上,秘書負責加總kap平均。未全場聽完ê評審委員ê計分buē-sái算入,mā必須迴避對家己學生ê評審。第一回合kap第二回合ê成績作為入圍決賽ê根據,決賽ê評分無受前兩回合ê影響。計算加總平均時,必須kā該參賽者ê siōng高kap siōng低ê計分去除掉。
4) 參賽者ê表演作全場錄音,若有爭議,則由評審委員聽完錄音了後tī大眾前投票決定。
5) 評審委員根據第一回合ê成績決定其是m̄是進階第二回合ê比賽,siōng低分要求是16分;進階決賽第三回合ê siōng低標準是第一kap第二回合加總36分,評審會thang視需要而決定koh-khah高ê分數標準,但bē-tàng低tī 36分。Kap主辦單位洽商後,評審會決定入圍決賽ê人數。
6) 決賽ê評審方法kap第一kap第二回合ê仝款,但前兩回合ê分數無影響決賽ê評分結果。評審會根據個別表演ê計分比較,來決定頒獎ê名次。
7) 第一名ê決定必須所有委員達成一致ê同意,其他ê獎則thang有0.3分ê落差,由評審委員以投票方式來決定名次。評審委員有權決定頒榮譽獎kap特別獎hō͘第四名以下ê傑出表演者或伴奏者,mā可能附加獎金,但tsiah-ê決定lóng必須得tio̍h主辦單位的確認。
8) 個人演出ê計分必須保密,部對外公開作文字宣佈,計分卡只供評審員使用。第二回kap決賽ê入圍名單按英文字母順序排列宣佈,tī比賽期間,參賽者kap評審會bē-tàng接觸。
9) 評審會決定參加最後成果發表會ê名單,kap主辦單位洽商後作成決定。
10) 評審會thang推薦一kuá比賽現場ê相片kap錄音,hō͘主辦單位作為日後製作紀念冊、CD kap其他用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