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賴永祥講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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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教會史話》(1_082)廢掉禁教令

道光22年(1842年)清廷kap英國簽訂「南京條約」,結束鴉片戰爭.,kā香港割hō͘英國,開放廣州、福州、廈門、寧波、上海五ê港口,准領事裁判權等等,是劃時代ê一步。伊ê意義影響tī tsia著無beh koh講a,下面干taⁿ敘述uì雍正以來一直禁止外人tī中國傳教ê法律廢掉ê過程。

道光24年(1844年5月),中美五ê港口貿易章程規定:「合眾國民人tī五񗹤e5港口貿易,長久tuà tī tsia á-sī暫住,攏准伊tī tsia租厝,á-sī租地家己起,並設立醫館、禮拜堂kap埋葬ê所在……」(第17款);九月中法五ê港口ê貿易章程規定亦攏beh相kâng(第22款)。約文講會凍tī港口岸建立教堂,但是並無講准教士向華人傳教,收信徒,á-sī外人會凍tī內地旅行、tuà落來á-sī置產。

到kâng年ê 11月,道光tī一道上諭內面,准許將習教為善ê中國人免罪(見道光朝籌辦夷務始末卷73),國人信奉天主教ê禁例到tsia tsiah解除。翌年,又koh解釋tsit項禁令包括所有基督教宗派,但是koh重申外人攏不准入內地傳教(同上書卷75)。所以,tī英法聯軍結束以前,更正教各派ê傳教活動,大致攏是tī通商ê五ê港口,另外天主教就利用弛禁ê諭令,tiāⁿ-tiāⁿ派教士偷走入內地,加強組織kap活動,m̄-koh欠缺法律ê保障。

咸豐8年(1858年),中俄、中美、中英、中法「天津條約」簽定,允准教士tī中國內地傳教。如中英天津條約第8款:「耶穌聖教暨天主教,原本是為善之道,待人如己,自後凡有傳授學習者,一體保護,其安分無過,中國官毫不得刻待禁阻」。中法天津條約第13款更進一步說:「……凡按第8款備有蓋印執照安然入內地傳教之人,地方官務必厚待保護,凡中國人願信崇天主教而循規蹈矩者,毫無查禁,皆免懲治……」。

咸豐10年(1860年)中法「北京條約」,tī hia ê第6款規定凡是tī禁教期間被沒收ê教會kap慈善事業ê產業攏愛發還hō͘業主;tī中文約本頂面講:「又將進前謀害奉天主教者ê時所冒充ê天主堂、學堂、塋墳、田土、房廊等件,攏應該還hō͘法國駐紮京師ê欽差大臣,轉交hoy7該hit-ê所在奉獻ê人; 」。(旁有圈點之文句,其實tī法文約本內面無,兩者約款不符ê代誌,ㄧ直到光緒21年(1895年)tsiah由中國政府發覺,m̄-koh已經無法度改變a)。英美等國,攏援用「最惠國約款」來享有kâng款ê權利。從此以後,外國教士,無論天主教士á-sī更正教士,攏會凍合法進入內地——意思著無限tī通商口岸——傳教置產a。

呂實強「中國官紳反教的原因」(1860-1874)tsit本冊,是探討近代基督教在華傳教問題ê好處;有關弛禁教,會凍參考tsit本冊ê緒言。

《台灣教會公報》 1964期 主後1989年10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