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台灣地名e5變更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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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論
「所謂地名權,就是號取地名ê權利。Siōng早為土地號名ê是原住民或者是開拓者,in以母語替地方號名,地名就成做一個地方ê自然生態kap歷史文化ê代表。所以,kan-nā自古以來kap土地khiā作伙ê人民,才有號地名ê權利。後來ê外來者,理論上ài服從原有ê地名,但是歷史上ê外來者,卻tiāⁿ-tiāⁿ是征服者,用權威、禮教ê心態kap主觀意識重新號地名。原住民族kap人民hông逼使接受一個kap家己完全無關聯ê新地名、新族名、新人名,甚至是新語言。」(莊萬壽 1996:48-49)
「地名是領域主權ê指標,地名是生態哲學,是生活空間kap社會組織ê鎖鏈,是人kap地ê對話方式,地名是空間kap社會ê結構,所以地名是人ê名字,還我ê名,也tio̍h是還我地名。」(汪明輝 1997:296)
以上兩位學者ê看法,筆者lóng贊同。不幸ê是,地名權往往操控tī統治者ê手內,統治時間久來,被統治者mā是ài遵照使用新地名,tī接受無接受之間ē有一寡變化ê過程。回顧1920年台灣地名更改以後ê語音變化,以「打狗」做例,變更地名初期,有真tsē人、特別是有年歲或者是受日本教育無tsē ê人,mā-sī講「Táⁿ-káu」,無受新地名ê影響。受日本教育khah tsē、a̍h-sī日常生活以日語交談機會khah tsē ê人,漸漸慣習用日語發音號做「Taka-o」。仝時,也慢慢開始有人將tse新地名ê兩個漢字「高雄」,以台語發音念做「Ko-hiông」,而且這種人jú來jú tsē,成做主流一直到今仔日。回顧1920年更改ê一百五十幾個地名,以這類型ê語音變化siōng tsē。除了音之外,意mā有變動,以舊地名「湳仔」(Làm-á)做例,伊展現ê地貌是一片濕地,改新地名「名間」(Na-ma)之後,一開始有人慣習稱呼舊地名,仝時有人以日語發音稱呼新地名,時間久了後,jú來jú tsē台灣人將新地名這兩個漢字「名間」以台語發音唸做「Bîng-kan」,就tī舊地名漸漸hông bē-kì ê同時,舊地名ê地理特色mā慢慢hông bē-kì。
少數例外,像「馬宮」改名做「馬公」以後,確實bat有一寡人以日語發音念做「Ma-ko͘」,趣味ê所在是,已經過八十幾年,當地人從來bē念做「Má-kong」,大概只有外地人ē án-ne念。當地人講起Má-king ê時,mā ē kì-tit tsia siōng有名ê媽祖宮。類似ê koh有「艋舺」、「水尾仔」、「阿里港」等地名,只是這類地名數量真少。
1920年台灣總督府更改台灣地名,事前公告,鐵路沿線火車站名有更改地名ê,一律uì十月初一改制日開始使用新地名;仝時全台灣郵局局名mā仝款,一律uì十月初一開始使用新地名。Án-nē ê「配套措施」,hō͘台灣人全面、快速接受新地名,tī日常生活中慣習使用。
Uì 1920年台灣地名大更改ê歷史,hō͘咱瞭解,維護台灣地名siōng好ê方法,就是m̄通hō͘伊koh變做殖民地,khah免台灣地名koh hō͘殖民者黑白亂改,若無,地名ê語音可能ē變kah連咱tuà tī這塊土地頂面ê人lóng感覺生分、或者是念bē出來,而且mā聯想bē起來舊地名ê地理特色。(全文完)